时间:2007年4月24日 (星期二)上午9:30
揭东县位于广东省东部,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2年设立的新建县,属于揭阳市,位于粤东潮汕三市交汇点,毗邻揭阳市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方便。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非揭阳市籍中学相关学科教师80名,具体为:中文10名,数学15名,英语20名,地理10名,生物7名,历史5名,物理5名,政治3名,化学3名,体育2名。
凡是被招聘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均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办理正式录用分配手续,按需要分配安排到本县范围内有关高(完)中任教,享受本县现在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2. 按政策规定,享受现职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给予转正定级。到农村高中任教的外地市籍教师服务期五年,给予安家费补贴20000元,按每年4000元逐年发放,五年内不得申请外调或调离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及脱产参加学历进修。
3. 服务期限内,外地市籍教师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每年享受探亲假旅差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