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985、211高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其他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2019年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及确认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创模一
3、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安徽省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与比例:
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为上课(无生上课)。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数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由各招聘学校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
2、面试原则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是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75分,最后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的方可通过;二是实行一票否决的原则,即考官对每位应聘考生的计分必须全部在合格线以上方可通过,如有一名考官计分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即被淘汰。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对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为高一年级上学期教材(详见附件3《安徽省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2019校园招聘试讲教材一览表》)。教材由面试组提供。
4.面试时间、地点(略)
5.面试程序:
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每个学科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每学科由第一个备课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20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6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20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评分表中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砀山县政府网和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过程中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确需递补的,递补各进行一次,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具体聘用岗位及等级按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被招聘后,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相关岗位工资待遇。聘用时间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实际时间为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7-8778030。
附件1、2019年度安徽省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需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9年度安徽省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9年度安徽省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需人才校园招聘试讲教材一览表
砀山县省级示范高中校园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7日